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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10月29日 星期五

什麼是Affiliate Program? 一個網際網路的營運模式

前言

許多人對於Affiliate Program聯盟行銷、互聯網營銷、電子商務夥伴計畫還一頭霧水,由於Infinity Downline屬於這樣的行銷模式,因此本站收藏了本文章讓各位能夠在此對於Affiliate Program有更深的了解。

[轉貼]《數位之牆》從電子商務夥伴計畫(Affiliate Program )看長尾理
◎夥伴計畫行之有年
Affiliate Program (筆者斗膽翻譯成「夥伴計畫」)是從網際網路 商業化以來就存在的一種營運模式。美國Amazon也因早期就發展此一 計畫因此獲得初期成功,接下來長年經營,被視為是夥伴計畫的典範。
以Amazon為例,申請加入夥伴計畫會得到一組程式碼,將之置入於自 己網站上後,當網頁被瀏覽時會自動帶出Amazon廣告,讀者點該廣告 連到Amazon下單購買,你就可得到本次消費的某個百分比作為分成。
早年很多個人網頁或者個人網站透過此一方式賺取銷售佣金,在進入 Web 2.0 時代後,大量的Blog興起更助長了此類夥伴計畫的盛行。許 多Blogger 除了透過Adsense 賺錢,也透過此類方式賺錢。
這讓電子商務網站不但可以四處曝光,而且有了收入之後才分成,看 起來真是太完美了。然而,這樣的夥伴計畫能夠適用於台灣嗎?如果 本地的購物網站推出此類計畫,能成功嗎?
◎預估Blogger 的夥伴計畫收入
首先,我們很實際的來算一筆帳。目前運作成熟的台灣電子商務網站 ,除了單一個案外,一般銷售利潤並不高,很多商品的毛利不到5%。 我們暫且假定每次銷售後能拿出來分成的比例為2%好了。

由於市場較小,台灣目前排名前十大Blog,單月Pageview不超過50萬 。以Adsense 文字廣告點擊率1%來計算(筆者網站的點擊率可達1.5% ,一般Blog約在0.5%以下),廣告每月被點擊次數不會超過5000次。
點擊廣告連結到購物網站後,假定每來 100個人會有一人購買,承接 上述計算,每個月成交筆數會是50筆。又,假定平均每筆訂單為3000 元台幣,則可算出該Blog每月可分成台幣3000元。
如果你是Blogger ,很容易可從Pageview算出加入何種夥伴計畫的收 入可能較好。雖然Blog版位無限,但廣告擺太多也只不過是分散了固 定讀者群的注意力以及點擊數而已,而且點擊率畢竟不等於成交率。
◎長尾效應在台灣不存在
寫到這裡,或許已經有Blogger 開始理解到自己與此類夥伴計畫無緣 。如果你的Pageview達到每月五萬,可能已經足以在部落格觀察排行 榜上名列百大,但是你每個月最多從該計畫賺台幣 300元。
重點是,夥伴計畫要讓一個Blogger 每個月賺多少,才能讓他甘願把 廣告擺在Blog上?畢竟這跟Adsense 不同,不是點廣告就有錢拿。台 幣 300元夠嗎?分成比例要不要提高?然而,比例能夠提到多高?
對一個台灣電子商務經營者來說,如果目標是台灣前百大Blog,希望 發揮「長尾效應」將這些Blog轉為自己的銷售通路時,依照上述計算 只需要每月五萬元台幣的支出就可以達成。
五萬元支出所換來的是約略台幣 270萬元的營業額。對於像PCHome這 種絕大部份收入都來自電子商務的公司來說,相比於其每月五億元台 幣的營收, 270萬實在不算多,最起碼「長尾效應」可說是看不見的。
◎中小型電子商務網站夥伴計畫
Google的營收約有40% 來自外部網站的Adsense 貢獻,其餘的來自搜 尋引擎本站上的廣告。以此觀之,即使是透過Adsense 所串起來的長 尾,其營收也沒有超過Google本站,雖然說 40%已經相當驚人。

如果把台灣全部的網站依照Pageview大小從左到右排名,可以畫出如 下的一張圖,這張圖上有一個很明顯的市場獨大者,就是Yahoo!奇摩 。台灣的網際網路市場是個短到不能再短的短尾。

對大型電子商務網站來說,這導致一個簡單的結論:推動夥伴計畫的 成效,還不如去Yahoo!買廣告。在台灣的網際網路世界裡,存在的只 有八十二十法則:80%的行銷預算,要花在20%的網路媒體上。
如果我們不談這種每月營業額達到數億元台幣規模的電子商務網站, 來看看中型甚至小型的電子商務網站,每個月五萬台幣的支出就可能 為業者帶來 270萬元的營業額,看起來划算極了,這種生意做不做?
◎商品毛利率是重要關鍵
事實上,上述計算的關鍵只有一個,即商品毛利率。中小型電子商務 網站的商品採購量較小,議價能力較低,又必須跟大型業者做價格競 爭,毛利很難比大型業者好,如果推出夥伴計畫還要分成給Blogger 。
於是這又回到老問題,業者分給Blogger 的每月收入,其金額能否維 持他繼續擺放業者的廣告?台幣 300元夠嗎?營業額擴大了,但是為 了分成給Blogger 而毛利又更低了,到頭來會不會白忙一場?
所以夥伴計畫的成敗,完全在於找到合適的商品上。高毛利的商品有 時候很少人買;高單價的商品有時候毛利很低;低單價商品則需要更 高的交易量;這些細節需要業者仔細的去琢磨。
最後,很多Blogger 知道自己讀者是固定的一群人。這群人會每次購 物都會從你這裡連過去買嗎?實際成交率恐怕更低。或許隨著時間推 移,台灣的Blog流量成長到突破某個臨界點,夥伴計畫才有成型基礎。 (文: 【嘉豐資本】黃紹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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